2016年江干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咨询服务指南
一、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杭申请入小学一年级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学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08〕163号)以及《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16 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杭教办初〔2016〕3号)的有关规定,2016年要求在杭入小学一年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2016年新生入学的适龄儿童是指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二)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三)父母双方于2015年8月31日前在杭已办理(临时)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5年8月31日前已在杭缴纳社会保险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缴纳,无中断。
(五)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5年8月31日前已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二、符合在杭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16年入小学一年级的报名时间安排和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进行预登记:根据杭州市教育局招生公告要求,在5月11日-20日,登陆“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网址:http://wgwydj.hzedu.net)进行预登记,获得登记码并妥善保存。
(二)信息核对:在6月8日-15日,杭州市教育局将公安、人力社保等部门核查反馈的信息导入预登记系统。进城务工人员可登录“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网址:http://wgwydj.hzedu.net)进行信息核对,如核对中发现有错误,可在信息核对界面直接递交复审申请。
(三)入学报名:完全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6月25日-26日持有关规定的材料到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属动态教育服务区的学校登记、报名,经学校验证确实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受理报名。如超出报名学校招生计划数,由报名学校汇总后统一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怎样了解网上预登记操作的程序?
可通过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网址:http://wgwydj.hzedu.net)下载相关操作指南阅读。
四、家中没有电脑或家长不会操作怎么办?
网上预登记和网上信息核查有困难的,如孩子在杭就读幼儿园的,可请所就读幼儿园提供帮助;其他人员也可联系居住地社区服务中心,请社区提供操作帮助。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需要幼儿园或社区提供帮助的,家长本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家庭户籍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
(二)父母双方符合要求的在杭(临时)居住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符合要求的在杭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符合要求的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
五、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学校入学登记、报名时,须携带哪些材料?
到学校入学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家庭户籍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
(二)父母双方在杭的(临时)居住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
(五)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原件。
(六)报名入学孩子的计划生育证明有关材料。
(七)父母结婚证。
上述(二)(三)(四)中的在杭(临时)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要求为2015年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六、不符合在杭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就学怎么办?
不符合在杭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单位应为其户籍所在地政府,孩子年满6周岁,其父母应该及时送孩子到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七、2009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16年能否在杭入小学一年级?
2009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符合2016年在杭新入小学一年级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家长应尽早安排其孩子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八、社会保险或临时居住证不足一年怎么办?或2015年8月31日前虽已办理但未按规定连续办理的怎么办?
这两种情况都属于不符合在杭申请入学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家长应尽早安排其孩子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九、符合在杭入学条件,到动态教育服务区学校登记、报名,是否意味着就能被该校录取?
符合在杭入学条件,并不意味着能被动态教育服务区学校录取。当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出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会按序录取。未被该校录取的孩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十、父母已在杭购房或经商,但没有办理居住证(暂住证)或社保,孩子是否能入学?
上述情况不符《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学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在教育资源紧缺的情况下,不能安排入学,家长应尽早去民办小学报名,或安排孩子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十一、所租住的住房不是居住房屋,怎么办?
进城务工人员在杭租房应符合《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 287 号)第十三、十四条等条款要求。
十二、符合在杭入学条件,居住地在江干区,但工作、社会保险不在江干区,子女入学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符合在杭州市区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为依据)在我区,工作、社会保险不在我区,家长可向所属动态教育服务学校登记、报名,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实际统筹安排。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学校和区教育局在统筹安排工作中将首先满足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都在我区的人员。由于我区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较集中,教育资源紧张,工作、社会保险不在我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入学统筹安排中,将会处于不利的地位。
十三、不予受理报名入学的几种情况:
(一)不符合项目一中有关规定的。
(二)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
(三)实际居住地与临时居住证地址不相符的。
请认真阅读以上内容,仔细核对自己的情况和材料,妥善安排子女入学事项。
江干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6974947 86974946
江干区各小学招生咨询电话:见江干教育网或各校校园网。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