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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秋季招生通告

发布者:戚国娟 日期:2019-05-24 访问次数:1587

招  生  通  告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一)办园性质:集体                  

(二)等级:市等级  乙级幼儿园【江教2015(63)号】

           省等级 二级幼儿园【杭教初2010(28)号】

(三)收费标准:

1.保育费: 2019年秋季杭州市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拟作调整,具体收费金额以杭州市发改局文件为准;

2.伙食费:10元/天(含中餐、牛奶及上下午点心)

3.代管费:100元/学期。

(四)招收班级:托班1个班、小班2个班  

二、招生对象

托班幼儿: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小班幼儿: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招生服务范围

托班招收五福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民子女。

小班招收五福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民子女;五福社区辖区内常住户籍儿童,具体包括五福一苑、五福二苑、钱江七苑,原五福新村、五福东区及五福北区;以及五福一苑、五福二苑、钱江七苑符合省市招生政策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本幼儿园服务区内的江干区户籍儿童,须携带家庭户籍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其中五福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民子女须提供孩子父母一方股民证原件;房户不一致的幼儿,另须提供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主城区拆迁家庭,另须提供有效的拆迁协议和实际居住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主城区集体户家庭,另须提供家庭无房证明和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有自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区入园的幼儿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引进人才子女须提供幼儿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地在江干区的《人才居住证》原件、在本园服务区内居住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家庭户口本原件;  

2.港澳台和外籍幼儿须提供父母及幼儿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原件;

(三)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时,须随带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原件。目前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在20198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也须提供相应的办理证明材料原件,予以登记。

(四)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方式

优先招收五福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民子女,辖区内住、户一致的常住户籍儿童,符合省市招生政策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

六、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日、6月2日(星期六、星期日)

  工   作    时     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七、报名地点:五福中心幼儿园内(天虹购物中心B座北门对面)

八、幼儿园咨询电话:86999524

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九、注意事项

凡在本幼儿园报名并符合招收条件的儿童,请接到录取通知后于6月15日前来园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以及6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取得居住证的幼儿,录取通知相应顺延。

十、温馨提示

(一)请在规定时间来园报名,切勿提前排队等候,录取结果与排队先后顺序无关;幼儿必须在家长的陪同下入园,请家长务必做好孩子的看护,注意安全。

(二)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江干区四季青五福中心幼儿园    

                                               2019年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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